关于切实加强城区商超、餐饮等重点场所戴口罩、测温、“场所码”查验管理的紧急通知
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商超便利系列

关于切实加强城区商超、餐饮等重点场所戴口罩、测温、“场所码”查验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24-05-30 01:42:11 |   作者: 商超便利系列

  • 产品概述

  城关镇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及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市驻旬各单位:

  目前正处于国庆假期人员流动高峰,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国庆假期及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餐饮、商超、药店等行业领域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场所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指导企业规范有序开展经营活动,保障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关镇及城区各村社要全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部门,加大对辖区内所有商超、药店、餐饮等企业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和经营主体全面落实经营场所人员进店查验、员工健康管理等相关措施落实,严把“进门关”。

  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统筹推进商场超市、药店、餐饮等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主动张贴“场所码”,落实专人督促进入人员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核酸,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核酸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72小时核酸的公共场所,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商超、药店、餐饮等企业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进入、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小时核酸(严禁陕西一码通红码、黄码、灰码人员进入场所,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或城关镇报告)。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严禁“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确保“逢进必扫、逢扫必验、逢异必报、不漏一人”,老人、儿童等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亲属代查“陕西一码通”或凭有效证件进行手工登记。

  任何个人都应主动协助、配合、服从公共场所组织并且开展的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由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不遵守防疫管理要求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涉事人法律责任。

  (一)落实“四个一”。各商场、药店、餐饮等企业在入口处必须落实好“四个一”,即一份温馨提示,在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提醒广大顾客自觉佩戴口罩、主动扫场所码;一次体温检测,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标识和合理的体温检测通道,凡进出人员,安排专人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不正常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属地报备;一份老幼记录,对没有智能手机,没办法使用“陕西一码通”扫码的老人、儿童要安排专人做好记录;一个扫码标识,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陕西一码通场所码”标识,方便顾客扫码入场。

  (二)专人专岗。各商超、药店、餐饮等企业应严格落实验码、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和专人专岗制度。大型商超、餐饮企业应指定人员组建专岗小组,压实责任、轮岗轮值,确保工作不空岗、查验不放松。小型超市、药店、便利店、小饭店等经营场所要将收银台设置在出入口,方便收款员对进店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要求。

  (三)视频采集。各商场、药店、餐饮企业应利用现有或安装摄像设备,对顾客进入查验过程进行实时视频采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经营单位顾客入场查验视频进行抽查,对发现存在落实查验措施不严或不到位等情况的,责令立即停业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属地、部门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抓紧推动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促指导商场超市、药店、餐饮等企业落实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相关企业采取约谈负责人方式,对企业责任人警告批评,责令其立即整改到位;对多次提醒仍未按规定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的经营主体,依法予以处理或依法予以关停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定时进行通报整改。城区疫情防控督导组要按照(旬联指发〔2021〕31号)要求,持续开展督导检查,以督压责、以督促改,对商超、药店、餐饮等企业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对相关包抓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市予以通报;对工作严重失责、工作落实不力的,将按照城区疫情联防网格化管理规定(旬联指办发〔2021〕24号)的情形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措施宣传,全面营造浓厚氛围。充分的发挥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传作用,采取出动宣传车、利用新媒介、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对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场所码使用等广泛深入宣传,引导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扫“场所码”,党员干部带头扫“场所码”,企业及单位自觉落实查验“场所码”,努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